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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、提升校风学风、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规范及奖励办法(试行)
时间:2019-11-29 19:02:26   来源:四川省商务学校   查看:57

  为了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,围绕“就业导向”,进一步营造我校良好的校园文化,促进学校管理上台阶,提升校风学风,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学校以“重德育,学会做人;练技能,学会做事,创建和谐校园”的办学理念岁在原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办法的基础上,新增加本“做人做事”规范并补充以下奖励办法。

一、班级奖励办法:

  按不同考核项目分月考核奖励和学期奖励考核。

   1、月(学期)考核分数由教研室考核(占10%)、科任老师考核(占20%)、学生处考核(依据原班主任考核办法和本补充考核办法)(占70%)合计而成。

   2、奖励办法:

   (1)班级综合考核奖励办法:按专业排名,每月分别取前三名。第一名奖励班费200元,第二名奖励150元,第三名奖励100元。

   (2)团体、单项技能奖励办法:对参加校内各项技能比赛、专业证书考核、成人高考的班级,按班级合格比例的前三名给予奖励。第一名奖励班费20 0元,第二名奖励150元,第三名奖励100元。参加校外比赛获得优异成绩的班级,单独给予奖励。

    二、个人奖励办法:

  1、按“做人做事”标准,每年9月(在二、三年级)评出全校“十佳明星”,其条件如下:

  (1)两学期德育分均在90分以上;

  (2)同一学年两学期均获得甲等奖学金;

  (3)各项技能考核、考证、校内外各种比赛获一、二、三等奖(计分采用一等奖加10分,二等奖加7分,三等奖加5分)(注:各项技能考核均必须及格并获得考核证书)

  (4)获得省、市、校级“三好学生"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的,分别加5分、4分和3分。

  (5)总分数由①+③+④项构成,按得分高低只取前10名,出现并列情况参考统一考证的分数。

   2、个人单项技能考核奖励条件:

    (1)个人通用技能考核奖励条件:

      ①德育得分85分以上;

      ②通用技能按全年级技能测试成绩,专业技能按各专业统一测试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一等奖奖励1 00元,二等奖奖励80元,三等奖奖励50元。

   3、各专业证书考核奖励办法:

     ①德育得分85分以上;

     ②将参加考证的学生按分数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一等奖奖励100元,二等奖奖励80元,三等奖奖励50元。

   4、对特别突出的学生授予特等奖奖励。



编辑:四川省商务学校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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